科学小知识

高度关注物质到底有多大危害?

发布日期:2018-03-30 来源:CPCIF PC BPA工作组编撰 浏览次数:1773 次浏览

在欧洲,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受到《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和限制条例》(REACH)的管制,该条例构成了欧盟化学品的立法框架。一些化学物质会因其性质而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产生潜在的严重影响。因此在REACH法规中设立了满足条件的物质列表,即高度关注物质(SVHC)。然而,这一框架是如何运作的,又是如何确保我们的安全的呢?

“风险”与“危害”之间有何区别?

在关于化学品及其监管条例的讨论中,会经常出现两个词:“风险”和“危害”,虽然人们通常认为这两个术语是同义词,在许多语言中也只能用一个词来描述这两者,但实际上风险和危害之间是有着根本区别的。

危害无处不在。它们可能是人为的(例如噪音、合成的化学物质或工具)也可能是天然的(例如天然的化学物质、细菌、动物或辐射),它们就在我们的身边,并可能对我们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。这是因为它们的性质有可能对人体或环境造成危害,SVHC的认定步骤是基于危害的,比如:只根据物质的内在属性进行判定。

风险是指人在特定情况下暴露于危害中而受到伤害的实际可能性。仅有“暴露”并不一定意味着一个人会受到危害,但在特定条件下暴露则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产生负面影响。例如,狮子本质上是一种危害,但当狮子被安全地限制在动物园里时,我们不会接触(暴露)到狮子,它就没有风险。欧盟的各项立法都规定了需开展风险评估:调查物质属性和实际暴露情况,风险评估有助于确定物质的安全水平并确保安全使用的措施。

BPA是否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呢?

2016年8月,由于生殖毒性1B分类的正式生效,BPA符合认定为高关注物质(SVHC)的标准。2016年12月,ECHA的成员国委员会(MSC)同意基于统一的分类,将BPA认定为高度关注物质(SVHC)。此外,2017年6月,由于宣称BPA对人体健康的内分泌干扰性,BPA再次被认定为SVHC。这些过程单纯是基于危害的过程。

回到“风险”与“危害”之间的差异,监管机构还会根据BPA的实际生活用途和暴露场景,来确定如何安全使用。对于BPA在食品接触材料中的使用问题,欧洲食品安全局(EFSA)最新的风险评估表明:在目前的暴露水平下,BPA不会对任何年龄组的消费者构成健康风险。
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bisphenol-a-europe.org/how-dangerous-are-substances-of-very-high-concern/